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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闻天的历史身份:总书记还是负总责?
发布日期:2025-12-16 22:10    点击次数:144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多年来,到底出过哪几位领袖?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那就再简单一点,有哪几个人担任过党的最高领导职务?这个问题好像很简单,但其实也很复杂。人数并不多,你可以扳着指头一个一个数。但就是没法确定一个数字。要问原因,很复杂,既有政治的,也有历史的,当然,也与党章的规定有关。

张闻天,一位备受关注的人物。关于他是否是我党的一位领袖,至今仍存在争议。至于他是否曾担任党的最高领导职务,过去一度否认。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党中央已为他正名,高度评价了他的历史贡献和地位,从而确认了他曾担任过党的最高领导职务。

但他到底担任过什么最高职务呢?是什么头衔呢?直到今天,都没有明确的结论。邓小平说他担任过“总书记”,陈云说他是“负总责。于我国的党史文献中,关于张闻天接替博古承担中央总负责人的记载,我们难以做出明确界定,故此处只得采取折中方式,于括号内进行补充说明:“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

张闻天所面临的职务困境,映射出当时中央领导机构经历的深刻变革及其错综复杂的局面。以往的研究者们多从政治与历史的角度进行剖析。然而,在此,我愿尝试另辟蹊径,将政治因素和史实考究暂时置于一旁,对党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简要梳理,并探讨党的最高领导职务的演变。在此基础上,我将从组织规范的角度深入分析张闻天实际所担任的职务。

在党的五大召开之际,党的最高领导人被尊称为总书记。然而,随着五大结束,我国国内政治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革命随即陷入困境,失败成为定局。在此背景下,党的组织和领导机构也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调整与变动。

1927年7月12日,遵照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指导,中共中央实施了改组。张国焘、李维汉、周恩来、李立三、张太雷五人被任命为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成员,而陈独秀则离开了中央的最高领导职位。在此之后直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职位一直处于空缺状态。

8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历史性的八七会议,会上明确了实施土地革命与武装起义的战略方针。在组织架构方面,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临时政治局。紧随其后,于8月9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召开了首次会议,并在此次会议上,瞿秋白、苏兆征、李维汉被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而瞿秋白则被任命为中央临时政治局的主席。

11月9日至10日,于上海举办了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增补罗亦农与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常委。紧接着,在1928年2月,项英被纳入常委行列;同年5月,罗登贤与任弼时亦相继加入。

在1928年6月至7月间通过的六大党章中,明确了支部、县委、省委和党团均需设立书记一职,但对于中央委员会中的“总书记”职位,相关表述被删除。党章仅提及:“中央委员会应从其委员中选举产生政治局,以引导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在会议前后负责党的政治工作,同时应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来处理日常工作。”至于总书记职位被取消的原因,目前资料中并未详细说明。至于中央工作的主持者身份及其具体职务,党章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由此,便引出了一个实际问题:党的六大有没有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呢?现有对六大会议的介绍都未作说明。但由曾庆红任编审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共同编纂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明确记载:“总书记向忠发(1928.7~1930.12)”“总书记向忠发(1931.1~6)”。另外,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编纂了一本《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贺国强任编委会主任,孙英、张柏林、赵洪祝、谷安林等任副主任。我担任编委会副主任并直接负责编纂工作。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霍海丹具体操作并为此书立下汗马功劳。该书同样明确载明:“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向忠发(1928年7月~1931年6月)”。

由于《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我们筹备组织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涉及职务问题,都是以这套资料为准的。所以向忠发任总书记一职,除非有其他明确的反对资料,我倾向于可以认定。

六大圆满落幕之际,一中全会于7月19日隆重召开。鉴于会议的深远意义,布哈林和米夫均莅临现场。布哈林发表了一场重要演说。米夫则提交了政治局成员候选人名单,并指出过去惯例是由上届中央政治局提名,而此次名单则是由共产国际直接推荐。全会经过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正式委员包括向忠发、周恩来、苏兆征、项英和蔡和森,候补委员则是李立三、杨殷和徐锡根。瞿秋白与张国焘则被任命为中共驻共产国际的代表。

在7月20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常委职责分工的重要决定:向忠发同志被任命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并兼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同志则担任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一职,同时兼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自六大以来,鉴于政治局势的错综复杂,加之党内接连出现数起“左”倾错误,中共中央的领导机构及其成员亦随之经历了多次更迭。

伊始,众多中央政治局委员及常委因“犯错误”而卸任,或遭遇被捕叛变,亦或英勇牺牲或辞世。因此,中央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委会的成员数量时有增减或调整。

1930年9月,在六届三中全会上进行了扩编,增选了中央委员与候补委员。随后,在10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决定由向忠发、周恩来、徐锡根三位同志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委。

1931年1月,六届四中全会得以扩大,并进行了中央委员会及中央政治局的改选。在此过程中,王明(陈绍禹)得以跻身政治局。常委会的成员由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和王明构成。随着党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根据地及武装斗争,上海的政局亦愈发动荡不安。因此,众多政治局与常委会成员纷纷前往根据地履职。在此背景下,中央机构陷入了不稳定和不健全的困境。

◆1937年12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与会者合影。左起,前排:项英、凯丰、王明、陈云、刘少奇;后排:彭德怀、张闻天、张国焘、林伯渠、博古、周恩来、毛泽东。

尤其是1931年6月,向忠发不幸被捕并背叛革命,随即遭受了残酷的杀害。在此期间,总书记(中央的主要领导人)一职出现了空缺。根据相关资料的记载,从6月至9月,中央工作曾暂由卢福坦主持,这一时期他被称作“代理总书记”。

1931年9月,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于上海正式组建。卢福坦、秦邦宪(即博古)、张闻天(又称洛甫)、康生四人被任命为常委。依照前往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明的建议,秦邦宪承担起中央工作的总负责。在此期间,直至五中全会的召开,该中央机构被通称为临时中央。

1934年1月15日至18日,六届五中全会在瑞金隆重召开。会议对中央政治局进行了改选,并首次设立了中央书记处,亦即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此次选举中,博古、周恩来、张闻天(洛甫)、陈云、王明、张国焘、项英被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治局常委),其中博古继续承担总负责的重任。

1935年1月15~17日,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随后,又在云南扎西(今威信)连续召开会议,完成了遵义会议的各项任务,并决定以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

遵义会议后,张闻天与毛泽东团结合作。从遵义会议到六届六中全会三年多时间里,中共中央的许多电报,都由“洛毛”或“毛洛”联名发出。1938 年9月六届六中全会前,张闻天一直是主持中央常务工作,即负总责的书记。

张闻天在党的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词。

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表明秦邦宪至张闻天是否曾担任过中央总书记职务。过去,人们普遍从政治和史实角度进行推断和分析。然而,我认为还需从组织流程以及与共产国际的关系层面进行深入探讨。根据组织规定,总书记应由中央全会选举产生,而在六大前后,“主席”一职则可通过中央政治局选举或直接决定。因此,总书记的地位和权威性实际上超越了当时的“主席”。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秦邦宪的职务虽然长期受到非议,但他经历了五中全会,且得到了共产国际及王明的支持,从理论上讲,他担任总书记并无障碍。然而,若共产国际和王明另有打算,或许仅让秦邦宪担任总负责人而非正式总书记,或者鉴于博古资历尚浅,暂不担任正式总书记,这也并非全无可能。

张闻天的情况略有差异。遵义会议实质上是一场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组织原则,该会议并无权限直接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的总书记。它所能选举的职位,仅限于类似于瞿秋白、向忠发那样的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主席。更重要的是,遵义会议在召开前并未向共产国际进行汇报。对于如此重大的调整中央主要领导层的决策,亦未事先获得共产国际的批准。因此,即便当时推举张闻天担任总书记,从组织程序的角度来看,这一举措也显得不够完备。

王稼祥、陈云、吴玉章、邓发、王明、博古、张闻天等,他们正身处延安。

因此,陈云前往莫斯科汇报遵义会议时,仅提及张闻天承担了总负责的角色,而非总书记一职,这显然是一种谨慎且合理的做法。若陈云向共产国际明确指出我国已选出新的总书记,共产国际可能会质疑:“是谁允许你们进行改选的?我们是否批准了?你们是否理解组织原则?”面对这样的质问,陈云将如何回应?若共产国际因此产生不满,甚至否决遵义会议的决议,那恐怕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

而且,如果由张闻天正式担任党的总书记,那就应该由共产国际批准,并由随后的六届六中全会确认。但到六中全会时,毛泽东已经真正崛起,张闻天已经不可能获得这样的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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